<center>从李天一案看“言论自由”与&quot;程序正义&quot;


2013年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女事主杨某报警称,2月17日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人喝酒后,被带至湖北大厦内遭轮奸 。

2013年2月20日,警方将涉案人员李某某等5人抓获,该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2013年2月22日,实名认证为“香港《南华早报》网站编辑”的网友“王丰-SCMP”在网络爆料,称:“海淀公安分局昨天晚上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做‘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王丰-SCMP”在博文最后,附上了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网页链接,暗指涉事男子就是李天一。

今天2013年11月27日,“李天一”案二审有了结果,终于”李某某“这个闹了几个月的案子算是有了一个结果了。


在李天一案整个发展过程中,我一直在关注,一直在思考一些东西。

对于作为孩子母亲的梦鸽,我完全能理解并同情她对此案所做的所有行为。

对于关注此案的广大群众以及网民,我还是保持”无立场“的态度,这其实很很矛盾。写这篇文章意欲站在第三方角度上来分析一些事情。

网民作为群体,是敏感的。是非理性的。是幼稚的。你可以观察到,网民群体会因为一两篇文章或者一些消息又或者一些所谓媒体爆料而狂热地去追求自己所谓的诉求,但是观点与所持立场又忽左忽右,飘忽不定。

以我在网络上的观察分析,舆论可分为对立两派。一派认为网络公开讨论李案属于言论自由,不应受到限制和干涉。而另一派认为,李案属于司法案件,而司法案件的关键是要保证程序正义,对嫌犯做无罪推定是其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在没有了解确切的证据之前,就一口咬定自己的”真相“就是”真相“,这样的有罪推定,显然违反了程序正义。(btw,这里吐槽一句,国人思维逻辑是硬伤,建议在高校大规模普及逻辑思维课)

”言论自由“ 大战 ”程序正义“。

所谓的”言论自由“,就是在一定限度下,个人有自由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言论自由所定义试用的范围非常广,一般认为,有关种族、宗教、性别等歧视性言论,以及涉及隐私、人身攻击和诽谤等言论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按照”自由即免于强制“的定义,只有强制禁迫他人不发声才会被认为是侵犯他人言论自由,所以即便是那些言论带有歧视性或者攻击性,也应当认为是”言论过界“,而并非侵犯言论自由的权利。因为按照“自由即免于强制”的原则,只有在现实中,使用强制力强迫他人不发生,才会被定义为“侵犯他人言论自由”。

”程序正义派“的观点认为,人们对于案件的主观定义以及对案件的要求,违反了程序正义。细想一下,这其中其实有一个悖论存在,因为”程序正义派“的观点也是属于”言论自由"的表达范畴。问题的关键在于,言论自由作为每个人的权利,是每个人基本的权利,而正是由于它的“基本”,使得对于某一个具体个案来说,言论自由的这个边界其实是很难界定的。这似乎是一个逻辑死循环。“程序正义派也恰恰正好陷进了这个逻辑的死循环。

关于“程序正义”,其实没有统一的定义,如果按照罗尔斯的划分,那么其实存在三种程序正义:1.完美程序正义,即”对于某一个个案,同时存在判断正义与否的准则”;2.非完美程序正义,即“对于每一个个案,存在准绳,但是无法保证过程百分之百符合程序正义”;3.纯粹正义,即“不存在准绳,也不能保证结果的正义性。”

但是程序正义的有一个必要条件,程序应当是”独立的“并且是”平衡的“。如果在博弈的过程中,程序收到某一方的偏压干涉,因而失去了平衡性或者独立性,那么它就丧失了“程序正义”的属性。

但是很可悲的是,在现有中共的体制下,司法审判本身收到公权力的严重干涉,既无“平衡性”,也无“独立性”。因此,在现有的体制下,无法达成“完美程序正义”,也无法达成“非完美程序主义”,只能是一种不伦不类的“程序非正义”。

那么舆论是一种“程序正义”吗?我前文说过网民群体是非理性的,舆论都是带有倾向性的,若把舆论看做是一种程序正义,对于某一个案,我们无从判断舆论的倾向是对还是错。但是可以预见的是,如果充分满足言论自由,那么利用统计学的知识,可以认为舆论是趋于正确的。

在当下,“言论自由”并非是“程序正义”的敌人,而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我讨厌微博上的各种“公知”和“五毛”,但我也理解他们。对于那些没搞清楚事情就慷慨陈词的大V其实是十分反感的,没搞清楚事情原委仰仗自己有点名气有点影响力就迫不及待的输出自己的思想。发现很多的所谓公知,往往对专业知识掌握的不深,不是正经科班出身,对待专业领域思考比较浅薄,快餐式消费主义严重,又喜欢把自己的道德标准强加在别人身上.我并不认同很多公知的做法。但我尊重他们的言论自由。

对公共事务的责任感应当是留给自己的准绳,可以表明自己的态度,但是不应当成为投向别人的刀刃.表达理性应当是以认识到自己知识的局限性为基础的,把常识拿来讨论是一件悲凉的事情.微博是一个会被动推向表演浅薄的地方。

在如今不能充分实现“言论自由”的时代下,我们应当坚持做一个温和的人,持温和的立场,保持一颗平常心,专心自己当下的学业以及事业。水到自然渠成。

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不能做朋友的也绝不成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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